Wednesday, November 28, 2012

宋淇與錢鍾書

宋淇与钱钟书
结交:与钱钟书相识于上海

宋以朗口述 供图
采写:南都记者 陈晓勤

2011年7月24日,我应香港书展主办单位之邀,作了一个题为“我的父亲与钱钟书”的演讲,首度公开我爸爸宋淇与钱先生的部分书信,也略述了他们一生的交往。我爸爸在1996年逝世,享年77岁。钱钟书于1998年逝世,享年88岁。他们从1979年起至1990年间通信,有138封。

尽管爸爸是钱先生的知己,但我始终跟他们家缘悭一面,只偶然从爸爸口中听到几件趣事。例如他有天就告诉我:钱钟书曾顽皮地把“莎士比亚”的名字,用上海话念成“邪士胚”,就像他在《围城》和《谈教训》中把T .S . Eliot译为“爱利恶德”一样。由于我所知有限,要完整讲述他们的事,就只好参考大量文献,所以那个讲座除引用宋、钱书信外,也穿插着不少别人的话,而我则负责剪裁、解释这些资料。后来我把讲座内容稍加整理,写成文章率先发表在《东方早报》上,本期的口述史,我会在原文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新的材料,希望让更多人知道这两位近代才士的文学因缘。

钱钟书1942年写给宋淇的诗

我们家现在藏有一本《管锥编》,扉页清楚可见钱钟书的题款,写着“悌芬畏友存正”。“悌芬”即我爸爸的笔名。现在让时光倒流,回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的上海。当时爸爸和钱先生都在上海。爸爸住在江苏路284号(1941年至1945年),钱钟书住在辣斐德路609号。他们如何邂逅,爸爸没向我提起,我不得而知。只知道钱钟书在1942年送过一首诗给爸爸,题作《赠宋悌芬,君索观〈谈艺录〉稿》:

微言妙质得谁如,年少东来信起予。
将母呕心休觅句,绍翁剖腹肯留书。
人癯恰办竹兼肉,文古能穷柳贯鱼。
疏凿诗中惭出手,君家绪有茗香馀。

(自注:君先人宋春舫先生藏西籍书甚富;《中州集》卷十元遗山兄敏之诗自注:“先人临终有剖腹留书之嘱。”)

我的友人、香港学者冯睎乾曾写过一文《钱钟书与宋淇的交往》刊载在2011年4月12日《南方都市报》上。他的文章详细“破译”这首诗。他认为,要了解钱钟书如何看宋淇及两人相交之始,就要从此诗入手。现在我借花献佛,节录一下冯睎乾的分析。

首联出句的“微言妙质”,化自王安石《思王逢原三首》之二“妙质不为平世得,微言惟有故人知”,当中的“妙质”又出《庄子•徐无鬼》,借喻难得的知音,全句大意就是慨叹曲高和寡。据《王直方诗话》,王逢原因为厌恶络绎不绝的访客,曾大署其门曰:“纷纷闾巷士,看我复何为?来即令我烦,去即我不思。”钱钟书晚年也有王逢原的烦恼,爸爸计上心头,便为老友设计一个“逐客书”的样式,供他复信时随意套用,但钱钟书未采纳。(我会在后文附上内容。)

首联另一句的“年少东来信起予”,依然是袭用王安石成句,来历是《示公佐》的“残生伤性老耽书,年少东来复起予”。爸爸比钱钟书年轻9岁,当时二十二三岁,故称“年少”。所谓“起予”,是孔子称赞子夏谈诗能“发明己意”。自1938年起,爸爸写了不少西洋文学评论,发表在《文哲》、《燕京文学》、《西洋文学》等,其好友吴兴华曾称他为“批评家中的王子”。钱钟书第二句赞扬爸爸鉴赏文艺的才华,诚非虚誉。

颔联“将母呕心休觅句,绍翁剖腹肯留书”是咏爸爸的性情、嗜好及家学。出句“将母”见《诗经•四牡》,指奉养母亲;“呕心”则用李贺故事(见李商隐《李贺小传》),这里指我爸爸身体欠佳,却耽于创作,嗜诗更甚于命。其好友吴兴华就曾说过,他在大学时“玩命念英国文学恨不得要赛过英国人”。我在之前的口述里有提及,爸爸在抗战期间患了肺病,当时没有盘尼西林,接受了土方法(硫磺疗法)治疗,治疗不当,结果引致后来几十年疾病丛生,爸爸晚年给金庸和董桥写信时,更幽默地署名“五湖废人”(《射雕英雄传》一角色的别号)。全句是钱钟书对年轻诗人的忠告,即劝他要爱惜身体,好侍奉母亲,切忌呕出心肝去作诗为文。

对句“绍翁剖腹肯留书”,钱钟书已有自注。是指爸爸的爸爸宋春舫留下著名藏书楼“褐木庐”。这句诗的意思,是称许宋淇能继承父志,广蓄书籍。但我认为父亲喜欢阅读远多于藏书,不肯定钱的诗句是否反映事实。

颈联“人癯恰办竹兼肉,文古能穷柳贯鱼”是钱钟书夫子自道。出句的用典来自苏轼《于潜僧绿筠轩》。照字面上讲,是说自己这么清癯,正宜栽竹烹肉。落实到生活中讲,也可借喻钱钟书跟宋淇这类文人雅士吃饭畅谈,一扫闷气。对句大概说自己用古雅的文言写《谈艺录》,正值沦陷,不无穷困之苦。

尾联“疏凿诗中惭出手,君家绪有茗香馀”先是自谦,再称颂宋氏家学渊源。末句“茗香”,指跟爸爸宋淇同宗的宋大樽(字茗香),乾隆年间人,著有《茗香诗论》。文人赠诗用对方同宗的典故很常见,这“茗香馀”句按字面直说当然可以,但未免流于文字游戏,所以我们不妨这样理解:宋春舫精于西洋文艺评论,风流馀绪披于宋淇,致诗人也“惭”于与他商略文章。

依据此诗,爸爸与钱钟书相识大概始于1942年。他们见面有多频密呢?至少有段日子,他们是每星期都聚,我爸爸写过一封信给钱钟书,由此可以作证:“此信写时,不免想到从前每周必去尊府受教,恨不得时间倒流,再能受先生教诲也。”(1980年3月19日宋淇致钱钟书信)

上海的“文人派对”

那年头,爸爸喜欢在家中开派对,亦即文学沙龙,钱氏夫妇都是座上客,正如杨绛所记:“李拔可、郑振铎、傅雷、宋悌芬、王辛迪几位,经常在家里宴请朋友相聚。那时候,和朋友相聚吃饭不仅是赏心乐事,也是口体的享受。”(见《我们仨》)也全赖这些“宋淇饭局”,傅雷、朱梅馥、夏志清等才有缘结识钱钟书和杨绛。

当时见面的情形究竟是怎样的?不妨看看几位当事人的回忆。杨绛在《〈傅译传记五种〉代序》这样写道:

“抗战末期、胜利前夕,钱钟书和我在宋淇先生家初次会见傅雷和朱梅馥夫妇。我们和傅雷家住得很近,晚饭后经常到他家去夜谈。”

2011年,正是杨绛的百岁诞辰,她接受文汇报记者的采访,也提到当年谈话的内容。她回忆道:

“我们身陷上海孤岛,心向抗战前线、大后方。当时凡是爱国的知识分子,都抱成团、如我们夫妇,陈西禾、傅雷、宋淇等,经常在生活书店或傅雷家相会,谈论国际国内战争形势和前景。”(《坐在人生的边上──与杨绛笔谈》)

夏志清在《追念钱钟书先生》中则生动地描绘了风华正茂的钱钟书:

“钱钟书定居上海后,宋淇即同他交识。那时宋淇以鲍士威 James Boswell 自居,待钱如约翰生博士,钱是非常健谈的人,有这样一位中西学问都不错的青年不时向他讨教,当然非常欢迎。有一次,想是1944年秋季,宋淇在家里开一个大“派对”,把我也请去了。钱钟书本人给我的印象,好像是苏东坡《赤壁怀古》中的周公瑾,的确风流倜傥,雄姿英发,虽然他穿的是西装,也戴了眼镜。”比较鲜为人知的,是钱钟书早于三十多岁时已被视为“国宝”。当时跟宋淇最投契的同辈朋友为吴兴华 (1921-1966),他学贯中西,博览群书,宋淇一直视他为继钱钟书之后的学术典范。在1943年12月10日吴兴华写给宋淇的一封信中,我就看到以下这段:

念英文的前辈常风称钱钟书先生为“国宝”,十足表出五体投地之概,使我益发引未能一见钱先生为恨事。

现在我读到这些文字,总算明白上一辈何以流传着“平生不见钱钟书,便称英雄也枉然”这句话了。


阔别三十年后的通信

1949年,宋、钱两家便“分道扬镳”:钱家留在内地,我们则南来香港。双方的抉择都是深思熟虑过的,没所谓高低之分,毕竟命运是不可测的。爸爸选择离开有两个原因,一是如杨绛所回忆的:宋淇告诉她和钱钟书,他体弱多病,不能不常服西药,所以只好留在香港(参见吴学昭《听杨绛谈往事》)。第二个原因我相信更加重要,因为是爸爸跟我说的:我们家是大地主,祖父宋春舫在杭州有春润庐,在上海有整条街那么多的房子,为免政治清算,不得不逃跑。

爸爸的抉择其实很容易明白。他的友人中,夏志清早在1947年便赴笈耶鲁,吴兴华也计划出国,可惜因为肺病无法成行。傅雷夫妇、钱钟书夫妇选择留在国内。据杨绛所说,抗日胜利后,国民党政府曾给钱钟书一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职位,但钱却一口拒绝,说:“那是胡萝卜”,他不受“胡萝卜”的引诱,也不受“大棒”的驱使(见杨绛《命与天命》)。而根据邹文海所述,1948年香港大学曾约钱先生任文学院院长,牛津大学又约他任讲师,都被他一一推辞了,理由是:“他惟一的爱女患有肺疾,因此认为伦敦的恶劣气候不适宜于她的健康,而香港呢,他又认为不是学人久居之地,以不涉足为宜。”(见邹文海《忆钱钟书》)

到1949年,钱先生依然故我,选择留在大陆,对选择的原因,杨绛说得很清楚:

钱钟书不愿去父母之邦,有几个原因。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深爱祖国的语言———他的mother tongue,他不愿用外文创作。假如他不得已而只能寄居国外,他首先就得谋求合适的职业来维持生计。他必需付出大部分时间保住职业,以图生存。凭他的才学,他准会挤出时间,配合职业,用外文写出几部有关中外文化的著作。但是《百合心》是不会写下去了。《槐聚诗存》也没有了。《宋诗选注》也没有了。《管锥编》也没有了。(杨绛致汤晏函,2001年10月28日)

至于钱先生本人,也许在《管锥编》释《离骚》一节中,就已借屈原身世寄托了自己不走的理由:

盖屈子心中,“故都”之外,虽有世界,非其世界,背国不如舍生。眷恋宗邦,生死以之,与为逋客,宁作累臣。

我爸爸来港初期,先后任职美国新闻处和电懋公司。他考虑到政治敏感问题,不想累及国内好友如傅雷、吴兴华、钱钟书等,所以不久便跟他们断绝了通信。

1979年宋淇与钱钟书恢复通信

1979年,我爸爸跟钱钟书阔别三十年的某日,他收到钱先生从北京寄来的信。那封信用打字机打出,语言是典雅的英文———三十年没联络的老友,钱钟书第一句会说什么呢?我读信前不禁好奇地猜。翻开一看,原来是“Many thanks for the windfall of two booklets”(意外地收到你两本小册子,非常感谢)。

我爸爸与钱氏夫妇的通信,由1979年开始,直写到1989年,十年间共有138封。我爸爸写信只用圆珠笔,信纸也有固定尺寸,语言一律是中文;但钱钟书则毛笔、圆珠笔、打字机都用,似乎信手拈来,语言主要是文言,只有第一封是全英文,但实际上每封信都点缀着多国语言,字体是行草之类,看他用毛笔写中、英、法、德、意、拉丁文,广东话所谓“舞龙咁舞”,我看着真是有点头痛。

读了信我才知道《我们仨》的“圆圆”曾在我家作客。1984年,钱瑗来港,我爸爸妈妈款待她,回京后她就来函给我爸爸,说:
八月到香港后,承您和叔母盛情招待,并冒雨送我回中大,真是太抬举我了。那是香港之行中给我留下最美好印象的一天。也许是因为没有“港”味,一切都那么自然和亲切。

同时杨绛也来书问候:
圆圆归来,听她谈到贤伉俪近况,稍慰想念,也增添了想念。她反复讲和两位住在一起多么快乐,显然这是她此行最称心的事。我感同身受,同时但愿我和默存也都亲自在场。

究竟我父母和钱瑗谈什么,令她这样开心呢?我不大清楚,但有一个话题可在另一封信中找到线索,就是关于我外祖父母邝富灼和林怜恩的结婚照。1985年1月16日,宋淇致函钱钟书:上次钱瑗来舍下,文美曾给她看一张历史性的照片,乃彼双亲结婚时所摄,时为1908年,可以说是开新式婚礼之先河,居然有bridesmaids。其父为商务首任英文编辑,茅盾曾在他手下做过短时期,其母则为广州教会办之医学院之首届医科毕业生。结婚时父亲因自美国取得学位归来,经过考试,得洋进士衔,母亲曾在医院做过医生。当时钱瑗看后觉得很有意思,内人允代翻印一张,现附上留念。

在前面的讲述中,我曾提及我外祖父母的身世,这里不再重复复述了。不夸张地说一句,我外祖父母的婚礼中西合璧,当时绝无仅有,堪称百年前的“潮人”,更有照片传世。难怪见闻广博的钱钟书在回信中也大表赞叹:
惠寄照相,乃稀世之珍,大开眼界。望向嫂夫人道谢。钱瑗寒假中当收大函中说的一段恭录于Album中,在照相傍。不仅家宝,亦社会史珍料。铭感之至。

1981年,钱先生去听傅聪的音乐会,对于音乐,钱钟书又有什么高见呢?先看看傅敏的回忆:
钱钟书先生还听过一次音乐会。那是在八十年代北京的红塔礼堂,傅聪也参加了这次演出。“前面是海顿的协奏曲,下半场有贝多芬《第九交响曲》。”傅敏对当年的演奏曲目记忆犹新。钱先生说:“你们这是对牛弹琴,我听不懂。”然而音乐会结束后,钱先生说:“领唱的德文唱得不怎么样!”(沉冰:《听傅敏谈钱钟书先生》)

钱钟书寄给宋淇的信,说的也大同小异,但似乎更幽默:
春节前阿聪音乐会末次,弟已十馀年不夜出,为之破例。畜牧学者言:向牛弹琴奏乐,可以增加乳量。自惭乃老公牛,对我弹琴,未见成效耳。

钱钟书的“痴气”

《记钱钟书与〈围城〉》一文中,杨绛曾说钱先生有股“痴气”。以下所述,大概也是他某种痴气的表现。1980年底,宋淇寄了一些笔给钱钟书,杨绛回信,竟大爆他有咬笔的习惯,很孩子气:
钟书向来不肯用好笔,他爱咬笔杆,每枝笔———毛笔、铅笔,以至康克令活动笔都有他的齿痕。竹笔管经常咬扁,所以专用铅笔头头恣意咬。近来惯用圆珠笔,咬笔习气已改掉,但仍喜用破笔。

但爸爸为什么要寄笔呢?大家不妨看看钱先生的信,字迹潦草,难以辨认,所以我爸爸在信中明言:
兹由平邮寄上小包一件。内有pilot原子笔成双,补充笔芯四枝,空邮信纸两册,信封两扎。因友人中多以先生来函太短,有时原子笔太化,字迹难以确认,而墨宝多数又为人所乐于影印流传。前曾嘱子建代奉笔一对,想已遗失,故特再行奉上,略表心意,正所谓纸短心长也。

钱钟书收到纸笔和信,便这样回覆:
弟性卞急,而来信须答者又夥,每信手拈败笔作书,累兄目力,疚愧之至,以后当力矫此习。

其后的一封信,钱钟书更风趣地写他初用新信纸的感受:
今日即以惠赠佳笺作书,如走惯田间阡陌者,忽得从容雅步于上海滩柏油马路,既喜且慨,因跛腿汗脚不配践踏也!

我在前面提到钱钟书遇上了王逢原的烦恼,总会有络绎不绝的访客。是的,钱钟书在晚年的头号烦恼,似乎就是覆信。1983年11月22日,他致函宋淇大吐苦水:
弟去夏挂名副院长后,不相识人来函求推荐、作序、题词之类,日必五六,虽多搁置不理,而中有年老境困、其情可悯者,不得不稍效棉薄,并作复书。

谁知我爸爸竟想出“逐客书”一计:
先生写好一封信,对外间一切要求均加婉却,上边的称呼空出待填,最后签名是否可留一点空白以及盖印以示隆重,其尺寸大小即依函中所附之影印副本,不妨写得较来函字多一点,高一点。寄来后,晚即可去代影印二百份。

但钱钟书谢绝了,倒也不“痴”:
倘以印就 form作“逐客书”,必召闹挑衅,且流传成为话柄,由话柄而成为欛柄。畏首畏尾,兄当笑我为 moral coward (滿口道理的懦夫)也。

钱钟书的痴气,其实也有几分周星驰式“无厘头”,例如在1984年,他听说宋淇身体转佳,竟抓狂得连珠炮发写了以下一大段话:
方正先生曾来书言,兄去秋以还,精力胜昔,治事为学,益复游刃有馀,写之雀跃。虽兄荣获诺贝尔奖金,任法兰西学院院士,或加冕为香港独立国王,不如此可喜可贺也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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